雷州哪里打狗疫苗?
为了加强动物狂犬病的预防控制,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130号)要求,雷州市定于2020年4-5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犬猫开展一次狂犬病免疫注射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注射狂犬病疫苗需知事项
(一)注射时间及范围:本次注射的行动时间为4-5月,行动期间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农办组织官方兽医和动物防疫员进村入户进行犬猫狂犬病注射。行动结束后,群众可到所在镇(街)动物防疫站(畜牧兽医站)或宠物诊所等动物诊疗机构对新购入、漏注的犬猫进行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时,请带上犬猫的免疫档案、免疫牌等(如遗失要及时补办)。
(二)符合注射条件的犬猫,需经群众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经村(居)委会核实,并经兽医检查健康合格后方能注射。
(三)下列情况的犬猫不能进行注射:怀孕后期、哺乳期、幼年(两个月以下)的犬猫;患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犬猫;生病且未康复的犬猫。
二、养犬管理注意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定期对所养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等疫病的疫苗。犬只在免疫抗体有效期内,免疫抗体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犬只应进行加强免疫;抗体有效期满后,应当再次进行免疫注射。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进行犬只免疫注射(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免费)。
(二)根据《广东省预防动物疫病管理办法》规定,注射以后的犬猫将由兽医人员悬挂免疫牌、发给免疫档案。
(三)犬只交易、展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交易、展览的犬只,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参展和流通。
(四)犬只死亡时,不能剥皮、出售、食用、出售或乱扔,必须立即报告动物防疫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销售有病犬、病猫或让有病犬猫接触健康犬猫,如擅自处理或接触造成疫情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